昨天上午,普陀山召开百余名中层干部大会,宣布撤销舟山市普陀山管理局,设立舟山市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普陀山风景区管委会)。
普陀山风景区管委会是根据《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210)而设立的,内设机构有:办公室(法制办)、组织人事处、计划财政处(经济贸易处)、社会发展处、综合管理处、宗教事务处、规划建设处、旅游管理处(旅游局)等8个职能处室。普陀山风景区管委会的正式设立,对进一步加强和做好普陀山的保护、建设、管理、创建等项工作,加快世界佛教圣地和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