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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绿壳”曾横行浙闽海域百年

来源: 作者: 时间:2007-07-05 点击:

说“绿壳”

  何谓“绿壳”?旧时,人们称海盗、土匪为“绿壳”。据《临海志稿》载:“‘绿壳’一词源于咸丰元年(1851年),其时有广东海盗船入侵海门、定海、黄岩、温州三镇,清军水师抵挡不住,海盗占据海门10日,焚烧竟日,直逼至黄林洋,因盗船形似蚱蜢,船壳涂绿色,滨海民呼为‘绿壳’。”可见“绿壳”本是台州人对广东海盗船的贬称,后来演变成对一切土匪的代词。

  自咸丰初至解放前夕,浙闽海域是“绿壳”横行的天下。我们研讨海洋文化,“绿壳”也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。

  定海周家塘人旅沪商人许廷佐(1882-1941年)曾在19世纪末计划投资开发三门湾。1929年许廷佐发起组建“三门湾开埠公司”。当年秋天,当许廷佐的满载百货、机器设备的“益利”号船进入三门湾时,被十多只海盗船包围,船上货物被抢劫一空。经此一劫,商家裹足,资金不继,工程停顿,宏伟计划成了泡影。许廷佐因此忧愤成疾,不久病逝。

  “绿壳”中以台州“绿壳”知名度最高。台州“绿壳”人多势众,劫掠最频繁。如1910年6月11日《申报》所载:“宁波、定海洋面海盗猖獗,商船被劫之案匝月而至数十起,商旅戒严,致韭山、岱山等处渔船不敢放洋。”台州“绿壳”不但劫掠海上商旅和渔船,还上岛来抢劫。定海马目、普陀平阳浦、勾山李家,鱼山、双合山、六横五桂山、长涂东剑、衢山、金塘、沥港、册子、高亭大蒲等处均遭受过台州“绿壳”洗劫。有关“绿壳”的消息,上海《申报》不断有所报道:1911年12月25日,海盗五六十人从平阳浦登岸,抢劫勾山李家,并纵火焚毁房屋四五十间。1913年1月31日,群盗劫掠东靖乡(六横)五桂山渔民家,抢掠银洋两千余元。1918年5月10日,大帮盗匪出现,台州人项永恩率众四五百人劫掠马迹山;临海人李小比率盗48名在该山盘踞半日,山民50余户所有银洋、衣服、首饰等物被掳一空;盗众一百余人劫衢;余帮散在江浙洋面截劫商船。1923年10月7日,盗船3艘、海匪30余人开枪上岸,放火劫掠长涂东剑,全村400多家悉被掳掠,细软物件,连山田契约全被掠去,且戳死妇女2人、小孩1人。同月16日,台州盗首张顺安(绰号张大眼)纠集盗匪抢劫。1924年4月3日,匪徒百余人掠马目岛,挨户搜索,倾倒仓箱,奸污妇女,自早晨6时半至晚5时,被难者600余家,损失在10万元以上。同年6月7日,一只装柴船泊册子大沙湾,傍晚突出盗匪20余人,在小山网村挨户劫掠达2小时之久,掠去银洋衣物等1万余金。同年9月27日,船6艘、匪30余人掠六横双塘,虞和顺号劫后被焚,双塘庙庙祝撮来和尚被劫去600元,周围10余里均遭劫,损失计五六万元。1930年10月31日,盗90多人上岸先进天后宫,将保卫团缴械,击毙团丁2名、殴伤多人,枪械尽行劫去,分五路抢劫,直至5时始席卷而去,掳去士绅24人,索价数千元至万元不等……类似的报道不胜枚举。

  自清末至民国,舟山本地也有海盗、土匪,但与台州“绿壳”相比,那是小巫见大巫,力量相差甚远。据有关资料反映,台州“绿壳”所以人多势众是有其原因的。咸丰元年(1851年),清廷为镇压太平军,诏令各地组织团练,于是台州各县豪绅为维护自身安全大办团练,一批邑中无赖纷纷参加民团。同治元年(1862年),太平军撤离台州,原来加入民团的无赖们没有了谋生的去处,便流落乡间,这些人手中有武器且经过一定训练,在乡间横行不法,无恶不做,成了台州“绿壳”中的中坚分子。再则那时候台州地区苛捐杂税繁重。咸丰初年起实行抽厘助饷制度,在原来抽取税契的基础上又多了一项名为“抽厘”的税。英人呤唎在《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》中提到:“(台州地区)每隔半英里就设有敲诈勒索的厘卡,每个厘卡都要在过往商人身上硬捞一把,关卡多、税率高,使经商者不堪重负而纷纷破产。”清末民初,台州地区又连年遭灾,风灾、旱灾、水灾接连不断,天灾人祸迫使部分人铤而走险,在整个国家政局不稳,有枪便是草头王的大背景下,下海成了“绿壳”。

  “绿壳”横行,下海的渔民、商人和沿海居民生命、财产受到严重威胁。俗话说,渔民头上“三把刀”:渔霸、强盗和风暴。渔霸毕竟是少数;风暴可以预测,渔民凭经验,看天象,预计风暴来临时日,避免在风暴袭来时出海;最难防的是强盗,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将会有强盗出没,防不胜防。“绿壳”的祸害使广大民众深感忧愤。一些社会贤达呼吁政府采取措施加强海上治安,肃清匪患,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1922年12月,定海旅沪同乡会朱葆三、周晋镛、陈忠铭等人联名致电当局:“定邑原属海疆要地,现盗贼蜂起,肆劫无忌,水陆警均分派他往,全城空虚,危险实甚,请速遣队派舰下邑填驻。”那时正值军阀执政,时局混乱不堪,当官的只顾自己巧取豪夺,哪管百姓死活,对社会贤达们的呼吁置若罔闻,“绿壳”横行如故。1933年5月,省内有识之士又以江浙渔业改进会、江浙区渔业管理局的名义呈文当局:“查鱼汛期内,渔民生计向赖此时所得,以资度日。然值此海盗充斥,掳劫迭出,渔民出洋捕鱼,罔不深忧焦虑,栗栗自危……近来政府收渔业建设费,为数非轻,一则曰购置巡逻舰,切实保护渔民;再则曰取之于渔,用之于渔。然我人目之所见,耳之所闻,渔船被劫,渔民衰落,非无其因。如不亟谋补救,力图挽回,此后我国渔业必将沦于万劫不复之地,永无复兴之日。”这篇呈文对当局的昏庸无能,只管收钱不办实事的腐败作风作了无情的揭露,忧愤之情溢于言表。据民国《定海县志》载,当时舟山当局对渔民和商人各收一笔稽查费,收渔民的叫“号金”,收商人的叫“验费”。“号金”视船之大小定费之多寡,小者自数十文至百余文,大者自二三百文至五六百文不等;“验费”“由殷商认缴,计城道年缴480圆,沈家门年缴1500圆,岱山年缴300圆,大小沙年缴50圆,金塘年缴50圆,衢山年缴80圆。稽查费用来充作警察经费,这跟呈文中说的用来“购置巡逻舰,切实保护渔民”意思差不多。而实际上这些收去的钱喂饱了当官的,老百姓得不到一点好处。

  到上世纪40年代,官府索性与“绿壳”联手盘剥百姓,规定出海船只必须领取船牌旗证,按月缴付护航费和“片子儿”费,让海匪披上“保安队”之类的外衣,收来的护航费归官府,“片子儿”费归海匪。即使付了这两种费,安全仍得不到保障,还得请海匪当保镖护送,被护送的船只要给保镖“顺风钱”,船靠岸后还得出资招待他们洗澡、剃头、看戏、吃饭。

  解放后,在党和政府的教育下,大多数台州“绿壳”改邪归正,从事农业劳动。还有少数人流窜各地,继续为非作歹。台州地区解放初遭土匪杀害的干部群众有170多人,烧毁房屋100多间。驻台州的解放军部队与地方武装、民兵一起发动剿匪作战445次,消灭了陆上土匪。至上世纪50年代中期,沿海岛屿全部解放,百年“绿壳”匪患才告肃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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